会议室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9日 09:15 信息来源:威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一、 会议室的日常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安排的各种会议、培训班需提前登记,按照登记时间先后依次使用,如时间发生冲突,由办公室协调相关科室调整使用时间,确保各类会议、培训衔接有序。

二、 办公室负责会议室内照明、空调、音响等设施设备日常维护和使用管理,保持会议室干净整洁,设施设备摆放整齐有序。

三、 会议室配置的设施设备、桌椅等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随意转借或挪作他用。

五、  凡使用会议室的科室,负责布置会场、摆放桌签、清洁整理、准备会议所需物品工作。使用会议室时,未经允许,不得改变设备、家具的摆放位置,不得将会议室内物品携带出会议室。音响、话筒、视频系统等设备,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调试。在会议室使用过程中,应自觉维护室内整洁,不得在会议室吸烟、吃饭。使用完毕后,会务承办科室应及时清洁卫生、关闭门窗和全部设备电源,恢复会议室原貌,与办公室做好全面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