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病人须终生服药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7日 09:14 信息来源:威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由于高血压常无症状,特别是中年人,即使已发展成为重度高血压,也常自我感觉良好。因而凭症状服药,极易延误治疗。除了少数早期发现、病情很轻、又能遵照科学生活方式的人以外,绝大多数的高血压病人都必须终生服药。一旦停药,他们的血压又会升高,反反复复,不仅损害心、脑、肾等靶器官,而且会使治疗难度加大。正确的治疗方法是在医生指导下,根据病情、季节、工作情况调整药物用量,细水长流。
  药物治疗的原则是:从低剂量开始,如血压未能达到标准,应根据耐受情况增加该药的剂量。如第一种药无效,应选用合理的联合用药方法,通常是加用小剂量的第二种降压药,而不是加大第一种药物的剂量。有效的联合用药组合是利尿剂+β阻滞剂;利尿剂+ACE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钙拮抗剂+β阻滞剂;钙拮抗剂+ACE抑制剂:α阻滞剂+β阻滞剂。
  如果第一种药物疗效很差或耐受性很差,可换另一类降压药,而不是加大第一种药物的剂量或加用第二个药物。最好选用一天一次具有24小时平稳降压作用的长效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