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预防学校群体性结核病?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2日 08:52 信息来源:威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1.结核病是怎样一种传染病? 结核病是呼吸道传染病,结核杆菌主要通过呼吸道传染,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咳嗽、喷嚏或大声说话时,会形成以单个结核杆菌为核心的飞沫核悬浮于空气中,从而感染他人。此外,患者咳嗽排出的结核菌干燥后附着在尘土上,形成带菌尘埃,亦可侵入人体形成感染。

2.对于寄宿制学生,应如何预防结核病?

首先,应积极发现学生中的肺结核患者,努力控制传染源,学校要切实做好新生入学体检,坚持晨检和缺课学生追访。

其次,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教室、寝室等场所要经常通风换气,保持环境清洁卫生;师生要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不要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或大声说笑时应用纸巾捂住口鼻。学生要加强体育锻炼,生活要有规律,注意饮食营养和睡眠充足,保持健康心理,增强机体抵抗力,尽量减少感染和发病机会。 一旦发现学生或教职工患了传染性肺结核(排菌肺结核患者),一定要休学或休假住院或在家隔离治疗,以避免传染其他人员。 如果得知有其他同学或其家庭成员、周围人群有咳嗽、咳痰超过2周,或伴有低热、盗汗、体重减轻等结核病可疑症状,请及时提醒他们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筛查就诊,结核病只要接受正规治疗,90%以上的患者都是可以治愈的。

3.周围有同学得了肺结核,自己是否需要检查? 肺结核属于传染病,而学生又处在集体生活环境中,故除对患者隔离治疗外,对接触人群尤其是同宿舍的学生也应进行必要的检查。结核病最危险的传染期是在发病后到未治疗前,待发现病人时,病人可能已经传染了别人,所以发现有人患病后应当对接触者进行结核菌素(PPD)试验和胸部X线检查。如果未发现异常,最好于3个月后再行复查。

4.患病学生什么情况下休学?什么时候才可以复学?

休学: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对符合下述病情条件之一的学生病例,应当开具休学诊断证明。根据休学诊断证明,学校对患肺结核的学生采取休学管理。

(1)菌阳肺结核患者(包括涂片阳性和/或培养阳性患者);

(2)胸部X光片显示肺部病灶范围广泛和/或伴有空洞的菌阴肺结核患者;

(3)具有明显的肺结核症状者;

(4)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建议休学的其他情况。

复学:患者经过规范治疗,病情好转,根据下列条件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生可开具复学诊断证明,建议复学,并注明后续治疗管理措施和要求。学校凭复学诊断证明为学生办理复学手续并督促学生落实后续治疗管理措施。

(1)菌阳肺结核患者以及重症菌阴肺结核患者(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

(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