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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疾控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1日 09:12 信息来源:威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层层落实责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通畅运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目标

保障信息的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保障网络、计算机、相关配套设备设施及系统运行环境的安全,其中重点维护网络系统的安全。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三)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按照《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中心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预防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

2、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各科室应积极支持和协助应急处置工作。

3、果断处置。一旦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事故,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尽最大力量减少损失,尽快恢复网络与系统运行。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心各科室。

二、组织体系

成立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担任,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关于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指导中心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研究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总体规划,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预防预警 

(一)信息监测与报告

1、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加强对各科室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测。当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按规定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实行态势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采取的措施等。

2、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报告制度。发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利用网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网络或信息系统通信和资源使用异常,网络和信息系统瘫痪,应用服务中断或数据篡改、丢失等情况;网络恐怖活动的嫌疑情况和预警信息;其他影响网络与信息安全的信息。 

(二)预警处理与发布

1、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2、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四、应急预案

(一)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时的应急预案

1、网站、网页由负责网站维护的管理员随时监控信息内容。

2、发现在网上出现非法信息时,安全管理员立即向领导小组通报情况,作好记录。清理非法信息,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情况紧急的,应立即采取技术手段屏蔽、删除、暂时关闭等处理措施,防止信息扩散,再按程序报告。

3、网站管理员应妥善保存有关记录、日志等,将有关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及时追查非法信息来源。

4、事态严重的,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

(二)数据库发生故障时的应急预案

1、主要数据库系统应定时进行数据库备份。

2、一旦数据库崩溃,管理员应立即进行数据及系统修复,修复困难的,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经请示领导小组同意后,向市卫计委信息中心或软硬件提供商等请求技术支援。

(三)设备安全发生故障时的应急预案

1、小型机、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损坏后,管理员应立即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领导小组办公室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查明原因。如果能够自行恢复,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如属不能自行恢复的,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护人员前来维修。

3、如果设备一时不能修复,应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告知各科室,暂缓上传上报数据,直到故障排除,设备恢复正常使用。

四、应急响应 

(一)先期处置

1、当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时,安全管理员应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工作,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同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应立即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加强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并做好启动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应急指挥

预案启动后,要抓紧收集相关信息,掌握现场处置工作状态,分析事件发展态势,研究提出处置方案,统一指挥网络与信息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支援

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由领导小组领导带队的应急响应小组,督促、指导和协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态的发展和处置工作需要,及时增派专家小组,调动必需的物资、设备,支援应急工作。 

(四)信息处理

1、对事件进行动态监测、评估,将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及处置工作等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2、领导小组要明确信息采集、编辑、分析、审核、签发的责任人,做好信息分析、报告和发布工作。 

(五)应急结束

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经应急处置后,由事发科室向领导小组提出应急结束的建议,经批准后实施。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迅速采取措施,抓紧组织抢修受损的基础设施,减少损失,尽快恢复正常工作。 

(二)调查评估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和专家成立事件调查组,对事件发生及其处置过程进行全面的调查,查清事件发生的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写出调查评估报告,报领导小组,并根据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 

六、保障措施 

(一)数据保障

重要信息系统均应建立备份系统和相关工作机制,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

(二)应急队伍保障

按照一专多能的要求建立网络信息安全应急保障队伍。 

(三)经费保障

落实网络与信息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资金。 

七、监督管理 

要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媒介及有效形式,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和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开展预防、预警、自救、互救和减灾等知识的宣讲活动,普及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要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及技能。将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等列为培训内容,增强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