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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疾控中心关于收取非免疫规划疫苗储运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5日 17:00 信息来源:威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阅读次数: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威海市疾控中心承担威海市国家级开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采购和储存配送工作。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909号)规定,我中心对2020年9月1日后采购的非免疫规划疫苗,向疫苗生产企业收取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费,收费标准为10元/剂次。特此公告。